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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高层次人才及新市民、青年人 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2025-03-26 17:58:09  浏览次数:


 

一、高层次人才贷款政策

贷款条件

1.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2.借款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具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无司法机关冻结情况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4.借款人及配偶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缴存职工(注:房屋性质为住宅

办理要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配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4.个人信用报告

5.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

6.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

7.借款人建设银行、农业银邮储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一类银行卡

8.如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近6个月纸质银行代发工资流水提供配偶手机银行(银行短信或银行公众号等)佐证工资收入。

友情提示

1.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2.如本人不能到场办理,需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购房贷款有效期限为: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自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发票日期起,高层住宅(6层以上)年以内;多层住宅(6层以下含6层)年以内二手房过户后取得不动产之日起年以内均可办理。

4.高层次人才指获评草原英才”“乌海英才并在工作高层次优秀人才或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优秀人才。

5.贷款额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高层次人才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额度为100万;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额度按借款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历史账户余额20计算;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80%购买二手房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70%(抵押房屋最高单价限定:海勃湾区:1.以世纪大道为界,世纪大道以西的评估单价不超过5800/㎡。世纪大道以东的,以不动产权证中“使用年限”为准。起始年限在2005()之前的,评估单价不超过4000/,起始年限2005年以后的,评估单价不超过5000/; 2.乌达区、海南区3000/若购房发票单价低于评估单价,将以购房发票价格为准进行贷款审批。)月偿还本息额不得高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60%

6.贷款年限:可贷年限最低1年、最高30年,贷款偿还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7.贷款利率:

1套房贷款利率:1-5年年利率2.1%6-30年年利率2.6%;

2第二套房贷款利率:1-5年年利率2.525%6-30年年利率3.075%

8.贷款偿还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还款。

备注:借款人从贷款发放次月开始还款(每月20日扣款)。

9.个人信用报告已婚的出具夫妻双方,单身的只出具个人报告有效期为一个月。

10.商品房房款一次性付清的,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一类银行卡

11.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政策。

办理流程

1.职工携带材料至公积金各网点柜台申请贷款。

2.工作人员进行贷款资格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当场受理,在信息系统录入初审资料并提交审批;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告知原因。

3.贷款审批。

4.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5.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

1.符合贷款条件申请的即来即办。

2.贷款审批7个工作日。

3.办理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

4.贷款发放2个工作日。

二、提取政策

提取条件:

各类高层次优秀人才及新市民、青年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1)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3)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中心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未清偿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无司法机关冻结情况。

办理要件

职工未婚

1.本人身份证

2.单身承诺

3.本人类银行卡

职工已婚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结婚证

3.提取人本人类银行卡

离异后未再婚提取

1.本人身份证

2.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

3.提取人本人类银行卡

丧偶未再婚

1.本人身份证

2.死亡证明或有关证明

3.结婚证或夫妻关系有关证明

4.提取人本人类银行卡

友情提示

1.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2.时限:乌海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的,租房提取一个自然年度每位职工提取次数不超过2

3.额度:以家庭为单位,年度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职工本人及配偶当年合计租房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租房提取额度上限

4.以上(一)(三)(四)项需职工配合核实婚姻状况。

5.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政策。

办理场所: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地址:乌海市滨河区市民中心一楼东大厅

咨询电话:0473-208154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8:00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海勃湾分中心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473-2080136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8:00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乌达分中心

地址:乌海市乌达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咨询电话:0473-3026508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8:00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海南分中心

地址:乌海市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厅二楼

咨询电话:0473-402187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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