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
2.0.1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housing provident fund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设立的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
2.0.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management center of housing provident fund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机构。
2.0.3 受委托银行 commissioned bank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国家规定方式确定的,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商业银行。
2.0.4 单位 unit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等组织的统称。
2.0.5 职工 employee
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
2.0.6 单位管理户 unit management account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反映和记载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增减、变动、结存情况的管理户。
2.0.7 单位登记号 unit registration number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定的用于识别单位管理户的编码。
2.0.8 个人账户 personal account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用于记载和反映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增减、变动、结存情况的明细账户。
2.0.9 个人账号 personal account number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定的用于识别个人账户的编码。
2.0.10 缴存 payment and deposit
单位将单位负担的和代扣代缴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无固定用工单位人员将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的行为,包括汇缴、补缴等。
2.0.11 归集 collection
住房公积金缴存等相关业务的总称,包括:单位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转移、封存、启封、汇缴、补缴等。
2.0.12 归集专户 specialized collection account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记载和反映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情况的专用存款账户。
2.0.13 缴存基数 payment and deposit base
用以计算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数额。
2.0.14 缴存比例 payment and deposit ratio
用以计算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比例。
2.0.15 汇缴 collective payment and deposit
单位按月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总缴存到归集专户,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2.0.16 欠缴 arrears of payment and deposit
单位少缴或未按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2.0.17 缓缴 deferred payment and deposit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时限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2.0.18 补缴 supplementary payment and deposit
单位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归集专户,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2.0.19 封存 blocking
因职工与单位中断工资关系等原因,职工个人账户变更为暂停缴存状态。
2.0.20 启封 deblocking
封存的职工个人账户恢复为缴存状态。
2.0.21 集中封存 centralized blocking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其个人账户封存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行为。
2.0.22 集中封存户 management account for centralized blocking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管理集中封存的职工个人账户而设立的管理户。
2.0.23 转移 transfer
由于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调动等原因,职工个人账户及其住房公积金由原单位管理户转入新单位管理户。
2.0.24 同城转移 internal transfer
职工个人账户及其住房公积金在同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
2.0.25 异地转移 external transfer
职工个人账户及其住房公积金在不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单位之间的转移。
- 没有上一篇了
- 没有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