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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归集业务:缓缴

2024-12-25 17:01:07  浏览次数: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

2.经公示后的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

4.专管员身份证。

缓缴期不超过1年,缓缴期满后应对缓缴的住房公积金予以补缴;单位缓缴期满后仍需缓缴的,应当在期满之日前30日内再次申请办理缓缴手续;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专管员携资料至公积金柜台办理。

2.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其原因。

3.经中心审核通过,办理缓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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