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集业务:异地转移
2026-09-22 16:59:54 浏览次数:
归集业务:异地转移
转入办理要件:
1.职工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转入办理流程:
1.此业务支持职工微信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自助办理,或本人持身份证到公积金柜台申请办理;
2.线下办理的,工作人员根据职工所填《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发出申请;
3.异地公积金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信息表》及账户资金转入职工所在地公积金账户。
转出办理流程:
1.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接到对方中心发来的申请;
2.确认符合转出条件;
3.系统录入并将职工账户资金转入异地公积金账户。
友情提示:
职工在转入地连续缴存6个月方可申请转出;转出职工账户需为封存状态,在中心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担保、无司法机关冻结、无贷款担保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