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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提取业务:本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

2024-12-27 09:47:09  浏览次数:

房屋用途为住宅

办理要件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

2.提取配偶的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3.提取父母、子女的提供同户籍的户口簿或关系证明

4.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发票契税完税证明

5.提取人本人类银行卡

友情提示

1.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2.缴存职工在中心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未清偿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无司法机关冻结情况。

3.如本人不能到场办理,需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购房提取有效期限为:商品房自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购房发票日期起,高层住宅(6层以上)年以内;多层住宅(6层以下含6层)年以内均可办理。

5.同一套住房每个提取人只能提取一次,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时间间隔不超过一个月,提取额总和不超过回迁房屋补交差价

6.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政策。

办理场所: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地址:乌海市滨河区市民中心一楼东大厅

咨询电话:0473-208154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8:00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海勃湾分中心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473-2080136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8:00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乌达分中心

地址:乌海市乌达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咨询电话:0473-3026508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15:00-18:00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海南分中心

地址:乌海市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厅二楼

咨询电话:0473-402187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周日上午9:00-12:00

周一至周五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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