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要件手册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取业务要件手册
2020年4月
目 录
1 购买商品房(期房)………………………… 2
2 购买商品房(现房)………………………… 3
3 购买二手房…………………………………… 4
4 购买回迁置换房……………………………… 6
5 棚户区改造房………………………………… 7
6 购买拍卖住房………………………………… 8
7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10
8 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对公)……………… 13
9 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对私)……………… 14
10 租房提取……………………………………… 16
11 职工离休、退休、病退……………………… 18
12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8
13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9
14 法院扣划(部分)(销户)………………… 20
15 出境定居……………………………………… 21
提取范围和办理要件
在乌海市范围内购买以下自住住房或住房性质的公寓。
1、商品房(期房)
2、商品房(现房)
3、二手房
4、回迁置换房
5、棚户区改造房
6、拍卖房
一、购买商品房(期房)
(一)提取本人名下的房产
1.本人身份证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首付款发票
4.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5.房产查询证明
6.承诺书
(二)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购房首付款发票
5.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6.房产查询证明
7.承诺书
(三)提取同户籍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
1.购房人、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父母、子女的提供同户籍的户口本或关系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购房首付款发票
5.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6.房产查询证明
7.承诺书
二、购买商品房(现房)
(一)提取本人名下的房产
1.本人身份证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不动产权证书》
4.购房首付款发票、契税发票、增值税发票
5.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6.房产查询证明
7.承诺书
(二)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不动产权证书》
5.购房首付款发票、契税发票、增值税发票
6.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7.房产查询证明
8.承诺书
(三)提取同户籍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
1.购房人、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父母、子女的提供同户籍的户口本或关系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不动产权证书》
5.购房首付款发票、契税发票、增值税发票
6.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7.房产查询证明
8.承诺书
三、购买二手房
(一)提取本人名下的房产
1.本人身份证
2.《不动产权证书》
3.购买房屋的契税发票、增值税发票
4.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5.房产查询证明
6.承诺书
(二)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不动产权证书》
4.购买房屋的契税发票、增值税发票
5.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6.房产查询证明
7.承诺书
(三)提取同户籍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
1.购房人、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父母、子女的提供同户籍的户口本或关系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购买房屋的契税发票、增值税发票
5.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6.房产查询证明
7.承诺书
四、购买回迁置换房
(一)提取本人名下的房产
1.本人身份证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回迁补偿协议》
4.补交差价发票
5.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6.房产查询证明
7.承诺书
(二)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回迁补偿协议》
5.补交差价发票
6.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7.房产查询证明
8.承诺书
(三)提取同户籍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
1.购房人、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父母、子女的提供同户籍的户口本或关系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回迁补偿协议》
5.补交差价发票
6.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7.房产查询证明
8.承诺书
五、棚户区改造房
(一)提取本人名下的房产
1.本人身份证
2.《拆迁补偿协议》
3.三区《棚户办确认书》
4.《经济适用房合同》
5.补交差价发票或收据
6.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7.承诺书
(二)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拆迁补偿协议》
4.三区《棚户办确认书》
5.《经济适用房合同》
6.补交差价发票或收据
7.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8.承诺书
(三)提取同户籍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
1.购房人、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父母、子女的提供同户籍的户口本或关系证明
3.《拆迁补偿协议》
4.三区《棚户办确认书》
5.《经济适用房合同》
6.补交差价发票或收据
7.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8.承诺书
六、购买拍卖住房
(一)提取本人名下的房产
1.本人身份证
2.《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3.《不动产权证书》
4.购房款发票
5.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6.房屋查询证明
7.承诺书
(二)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4.《不动产权证书》
5.购房款发票
6.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7.房屋查询证明
8.承诺书
(三)提取同户籍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
1.购房者、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父母、子女的提供同户籍的户口本或关系证明
3.《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4.《不动产权证书》
5.购房款发票
6.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7.房屋查询证明
8.承诺书
特殊情况:
房产继承情况:如父母和子女同时继承且继承一方又出售给另一方继承人房产的,购房人以正常交易房产份额为限提取,需另行提供遗产分配协议书。
无亲属关系的共同购房者的提取:购房者不是同户籍或夫妻身份,提取额度只能按份或按公证的权属份额提取。
友情提示:
1.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2.在中心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未清偿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无司法机关冻结情况。
3.如本人不能到场办理,需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同一套房每个提取人只能提取一次,所有提取人的提取额总和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所有提取人需在同时办理)。
5.购房提取有效期为:商品房自网签合同生成之日起,高层4年内、多层3年内,二手房自过户之日起2年以内均可办理。
6.现房、二手房一律录入不动产权证号,期房录入购房合同编号
7.购房发票金额、平米数与购房合同上金额、平米数有差异的,需开发商提供情况说明。
8.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政策。
七、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一)提取偿还本人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1.提取人身份证
2.《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购房首付款/全款发票原件
4.《借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及骑缝章
5.借款人征信报告(详细版有效期3个月)
6.借款人近12个月(间隔6个月的提供近6个月)银行还款流水(银行盖章)
7.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8.承诺书
9.部分还款的提供部分还款凭证
10.一次性结清的提供一次性还清凭证(还清凭证一年内有效)
(二)提取偿还配偶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1.提取人、借款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购房首付款/全款发票原件
5.《借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及骑缝章
6.借款人征信报告(详细版有效期3个月)
7.借款人近12个月(间隔6个月的提供近6个月)银行还款流水(银行盖章)
8.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9.承诺书
10.部分还款的提供部分还款凭证
11.一次性结清的提供一次性还清凭证(还清凭证一年内有效)
(三)提取偿还同户籍父母或子女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1.提取人、借款人身份证
2.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或关系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购房首付款/全款发票原件
5.《借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及骑缝章
6.借款人征信报告(详细版有效期3个月)
7.借款人近12个月(间隔6个月的提供近6个月)银行还款流水(银行盖章)
8.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9.承诺书
10.部分还款的提供部分还款凭证
11.一次性结清的提供一次性还清凭证(还清凭证一年内有效)
友情提示:
1.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2.在中心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未清偿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无司法机关冻结情况。
3.如本人不能到场办理,需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借款用途必须是住房。借款人正常还贷半年以上可申请首次提取,最高提取额为已归还的本息之和;再次提取须最短间隔满半年,提取间隔不足整年的按半年提取,提取金额以百元取整。
5.如商业住房贷款一次性还清支取时,提取金额可将一次性还清金额与未提取的已归还的本息之和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除提供还清凭证外,还必须提供还清前12个月的还款流水。
6. 如商业住房贷款提前部分还款支取时,提取金额可将提前部分还款金额与未提取的已归还的本息之和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除提供部分还款凭证外,还必须提供借款人近12个月的还款流水。(部分还款凭证应发生在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间隔期内)
7.商贷逾期还款的,按实有已还本息之和提取。
8.还款流水可以使用有效的银行还款明细替代(替代单上必须有借款人姓名、身份证或还款账户或有关信息)
9.系统内借款合同编号统一录入为:贷款发放年限(以借款合同为主)+主借人身份证号
10.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政策。
八、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对公)
(一)提取偿还本人异地公积金贷款
1.本人身份证
2.借款人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
3.承诺书
(二)提取偿还配偶异地公积金贷款
1.提取人、借款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借款人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
4.承诺书
(三)提取偿还同户籍父母或子女异地公积金贷款
1.提取人、借款人身份证
2.提取父母、子女的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或关系证明
3.借款人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
4.承诺书
友情提示:
1.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2.在中心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司法机关冻结情况。
3.如本人不能到场办理,需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出具《贷款余额证明》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金额必须转入对方公积金中心账户内。
5.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政策。
九、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对私)
(一)提取偿还本人异地公积金贷款
1.本人身份证
2.《借款合同》原件
3.借款人近12个月(间隔6个月的提供近6个月)银行还款流水(银行盖章)
4.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5.承诺书
6.部分还款的提供部分还款凭证(部分还款凭证应发生在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间隔期内)
7.一次性结清的提供一次性还清凭证(还清凭证一年内有效)
(二)提取偿还配偶异地公积金贷款
1.提取人、借款人身份证
2.结婚证
3.《借款合同》原件
4.借款人近12个月(间隔6个月的提供近6个月)银行还款流水(银行盖章)
5.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6.承诺书
7.部分还款的提供部分还款凭证
8.一次性结清的提供一次性还清凭证(还清凭证一年内有效)
(三)提取偿还同户籍父母或子女异地公积金贷款
1.提取人、借款人身份证
2.提取父母、子女的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本或关系证明
3.《借款合同》原件
4.借款人近12个月(间隔6个月的提供近6个月)银行还款流水(银行盖章)
5.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6.承诺书
7.部分还款的提供部分还款凭证
8.一次性结清的提供一次性还清凭证(还清凭证一年内有效)
友情提示:
1.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2.在中心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司法机关冻结情况。
3.如本人不能到场办理,需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政策。
十、租房提取
职工连续足额缴纳公积金满3个月,在缴存地无自住住房或住房性质的公寓可办理租房提取
(一)单身未婚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户口本
3.缴存地产权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4.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5.承诺书
(二)已婚提取单方或双方的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缴存地产权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
4.有曾用名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5.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6.承诺书
(三)离异后未再婚提取
1.本人身份证
2.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原件
3.缴存地产权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4.有曾用名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5.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6.承诺书
(四)丧偶未再婚
1.本人身份证
2.死亡证明或有关证明
3.结婚证或夫妻关系有关证明
4.缴存地产权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5.有曾用名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6.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7.承诺书
友情提示:
1.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2.在中心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未清偿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无司法机关冻结情况。
3.如本人不能到场办理,需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时限:租房提取以年为单位,每户满一年提取一次。
5.额度:年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6.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政策。
十一、职工离休、退休、病退
(一)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
1.本人身份证
2.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二)未到法定年龄退休的
1.本人身份证
2.退休证、退休审批表或相关证明文件
3.提取人一类银行卡
4.承诺书
友情提示:
1.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2.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3.在中心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未清偿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无司法机关冻结情况。
4.如本人不能到场办理,需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政策。
十二、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本人身份证
2.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离职证明、辞退证明或其他相关文件)(协议上必须附职工身份证号)
3.提取人一类银行卡
4.承诺书
友情提示:
1.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2.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并停缴满6个月。
3.在中心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未清偿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无司法机关冻结情况。
4.如本人不能到场办理,需提供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停缴满半年后可提取。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文件。(在办理支取业务时要求其家属办理同时提供关系证明要件或证明,支取金额转入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7.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政策。
十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继承人、死亡人身份证(注销的提供相关证明)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供死亡职工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
3.对提取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公证的继承协议、或公证遗嘱、或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等裁判文书、或经人民法院确认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继承调解协议书。(任选其一)
4.法定继承人一类银行卡
5.承诺书
办理流程:
1.账户状态为封存并缴存至死亡年月才可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
2.法定继承人持《公积金缴存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公积金继承事项。
3.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法定继承人的一类银行卡中,对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当告知原因。
友情提示:
1.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2.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3.在中心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未清偿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无司法机关冻结情况。
4.账户本金余额在1000元内的不需要出具公证书。
5.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政策。
十四、法院扣划(部分)、法院扣划(销户)
(一)法院扣划(部分)
1.执行公务证、工作证(二人及以上)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执行裁定书
(二)法院扣划(销户)
1.执行公务证、工作证(二人及以上)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执行裁定书
4.销户类证明材料(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职工无需附此类证明材料)
友情提示:
1.被扣划职工如有冻结记录需先办理解冻业务,确定没有正在冻结、续冻、轮冻的案件后方可办理扣划业务。
2.销户扣划业务:法院执行额大于账户余额且具备销户条件的账户可办理扣划销户。
3.收款账户名称必须为****人民法院。
十五、出境定居
1.本人身份证
2.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3本人一类银行卡
4.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