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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顺利完成年度结息工作

2024-07-01 15:41:14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开展年度结息,结息期为202371日至2024630日,结息利率按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为1.5%

本次共为全市1381家单位、10.64万名缴存职工结息 9658.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71.57万元,人均获得利息收入907.72元,同比增长20.93%。所结利息已全部计入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蒙速办等途径查询核对个人账户结息情况及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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