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之——离职提取
2024-09-06 11:59:23 浏览次数: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2〕92号相关规定,缴存职工办理离职提取时,首先确认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并停缴满6个月,在我中心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未清偿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担保、无司法机关的冻结情况即可办理,缴存职工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办理。
一.线上办理方式:职工通过手机号注册登录手机公积金APP或乌海市住房公积金公众号、蒙速办等渠道,上传提取人身份证正反面、离职证明原件、提取人银行卡一类卡,并拍照认证自行办理。
二.线下办理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离职证明原件、提取人银行卡一类卡,资料齐全三区四个分中心柜台均可办理。
温馨提示:离职证明需要有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离职日期及与公积金系统中缴存单位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