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应提尽提 支持缴存职工租房安居——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政策
2024-09-12 18:10:32 浏览次数:
近年来,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重点围绕支持缴存职工“租购并举”,大力强化对新市民与青年群体的住房支持,对原租房提取政策进行了再度优化,加大租房提取推进力度,有效缓解缴存职工的住房压力。
提取额度:应提尽提不设限。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纳公积金满3个月,在缴存地无自住住房或住房性质的公寓,每年均可按2万元的标准足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频次:灵活自由不定期。在按年度提取的基础上,放宽提取次数,一个自然年度内夫妻双方可提取公积金4次。
提取要件:去繁就简提效率。一是实现与不动产、民政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借助信息共享对缴存职工的婚姻状况、房产信息等进行核验,无需缴存职工多部门奔走。二是通过调研,征求缴存职工意见,取消租房合同办理要件。
提取方式:线上线下齐发力。缴存职工除了可在线下各网点就近办理业务外,还可通过乌海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蒙速办等线上渠道申请办理,审核通过后,资金即刻到账,方便快捷。
精准宣传:政策宣传多方式。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中心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宣传相关政策;二是深入楼盘、社区、园区、企事业单位进行现场宣传,实现“人找服务”向“服务找人”的转变。
资金保障:资金优先保安居。按照“提取优于贷款,租房优于购房”的资金分配原则,中心定期分析租房提取的趋势,优先保障租房提取资金所需。
今年以来,中心共为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3455笔,提取金额4567.90万元,同比增长15.27%。
下一步,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彰显住房公积金“租购并举”的制度优势,持续为广大缴存职工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提供支持,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同时,推动我市住房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