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首付款提取”政策落地显效 职工购房减负
2026-03-06 17:43:38 浏览次数:
自2026年初起,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落实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提取政策,围绕新建楼盘交付节点,已顺利办结多笔提取业务,有效缓解缴存职工的首付资金压力,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职工的安居获得感。
为破解职工“先自筹首付、后购房提取”的资金难题,我中心于2025年4月1日正式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实施细则》。该政策允许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夫妻双方父母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首次实现公积金从“事后报销”到“事前支持”的转变,将“沉睡资金”转化为“购房启动金”。
2026年1月以来,中心紧贴新建楼盘交付节奏,已成功办理多笔首付款提取业务,政策落地带来多方面的积极成效。对职工群体直接降低购房初始门槛,缓解资金周转压力,为刚需家庭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激活账户沉淀资金,实现从“存钱蓄积”到“即时可用”的功能转变,使公积金真正成为职工安居的“稳定器”。截至2026年2月末,已支持首付款提取职工20人,提取总金额达443.6万元,政策拉动效应显著。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提取政策的扎实推进,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住房保障领域的生动实践。通过打通公积金与购房支付环节的“最后一公里”,不仅解决了职工“购房首付难”的实际问题,更彰显了公积金制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民生保障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