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2007-08-21 09:21:20 浏览次数:
根据2007年8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296号)、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管[2007]199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8月22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34%调整为2.6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从2007年8月22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09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5%调整为4.59%,五年期以上从4.95%调整为5.04%。2007年8月22日以后发放的(以划款时间为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标准。2007年8月22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利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 %
项 目 |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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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缴存 | 0.81 | 0.81 |
上年结转 | 2.34 | 2.61 |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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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以下(含五年) | 4.50 | 4.59 |
五年以上 | 4.95 | 5.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