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指南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账户,并开始正常,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及配偶在本市购买、建造、大修普通自住住房(不包括商住两用房)。
3、借款人及配偶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正在为其他借款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
4、借款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或二手房《房屋所有权证》的过户时间在提出贷款申请时两年之内;
5、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集中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办理场所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海勃湾管理部、乌达管理部、海南管理部贷款柜台。
三、办理要件
新购商品房准备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2份(购房网签合同)。
3、首付票(首付收据或税票原件)。
4、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报告,已婚状态出具夫妻双方的,单身只出具个人)。
5、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原件。
6、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离异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借款人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7、借款人及配偶的工资银行卡及反应近期6个月的银行流水明细原件1份(到银行用A4纸单面打印),或工资存折的原件及反映近期6个月的银行流水明细(到银行用A4纸单面打印),配偶退休出示退休证及银行流水。
8、特殊业务:借款人已婚购买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买受人姓名需是夫妻双方的,只写一方姓名需出示公证书。借款人申请贷款需夫妻双方持有效证件共同申请,如需代办需出示公证书。
9、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需出示主借人本人一类建行卡。
10、异地缴存人员需在缴存地出具异地缴存证明。
新购二手房准备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2、购二手房的需提供契税完税发票、交易费收据和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
3、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报告,已婚状态出具夫妻双方的,单身只出具个人)。
4、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原件。
5、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离异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借款人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6、借款人及配偶的工资银行卡及反应近期6个月的银行流水明细原件1份(到银行用A4纸单面打印),或工资存折的原件及反映近期6个月的银行流水明细(到银行用A4纸单面打印),配偶退休出示退休证及银行流水。
7、特殊业务:借款人申请贷款需夫妻双方持有效证件共同申请,如需代办需出示公证书。
8、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需出示主借人本人一类建行卡。
9、异地缴存人员需在缴存地出具异地缴存证明。
四、办理流程
1、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海勃湾管理部、乌达管理部、海南管理部)贷款咨询柜台领取贷款表格、准备贷款相关资料。
2、到产权交易登记部门领取贷款抵押表格。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海勃湾管理部、乌达管理部、海南管理部)贷款咨询柜台进行初审。
4、到产权交易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5、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海勃湾管理部、乌达管理部、海南管理部)贷款咨询柜台复审。
6、中心审贷小组审批。
7、经过审核批准的贷款,通知借款人到管理部办理签订合同、发放贷款手续。
五、办理时限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在15个工作日中不包含在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抵押业务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