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归集业务:单位注销
2024-12-25 16:59:51 浏览次数:
办理要件:
1.《单位缴存注销申请表》。
2.机关事业单位被撤销、合并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文件、或破产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政策性破产的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或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的文件等。
3.企业单位解散、合并的,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注销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
5.专管员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专管员携资料至公积金柜台办理。
2.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其原因。
友情提示:
注销的单位应无欠缴职工公积金,单位归集余额为零,职工个人账户均封存至集中封存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