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提取业务:重大疾病提取
2024-12-27 09:44:29 浏览次数:
提取条件:
缴存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父母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
办理要件:
1.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原件。
2.近一年内的医药费专用发票或结算单原件。
3.本人身份证。
4.如为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如为子女提取的,还需提供子女身份证原件、同户籍的户口本或关系证明原件;如为父母提取的,还需提供父母身份证原件、同户籍的户口本或关系证明原件。
5.提取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提取额度:
1.不得超过近12个月内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
2.参照乌海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大病起付线年度累计个人负担1.4万元。患者的同一病历,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同时申请办理,提取总额不超过近12个月内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
提取流程:
职工携带资料到各网点柜台进行初审,初审人员可通过在医疗机构的官方平台中查询患者的病情诊断(医药费结算情况)或出函委托三区医保局核查。
友情提示:
1.以上要件均需原件。
2.缴存职工在中心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未清偿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无司法机关冻结情况。
3.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