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纪律,反腐倡廉
——《“大督查”在行动》观后感
近日,在央视报道的《“大督查”在行动》新闻节目中,“黄牛”代办房产证事件令我十分震惊。具体情况是:国务院督察组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调查时,发现当地不动产登记效率低、耗时长,不少群众提交申请一个月后也拿不到房产证,而给“黄牛”交500元之后,第二天便能马上领取房产证。毫无疑问,这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其背后暴露的腐败问题更是值得我们深思。同时,这也进一步提醒我们需要时刻注意“严守纪律”和“反腐倡廉”。
从事件中,我们不难发现集宁区相关人员存在严重的“知法犯法”行为,他们这样的做法是相当恶劣的。早在2019年时,国务院便明确规定全国不动产登记的时间应当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可集宁区却拖到了一个月之后,给市民带来诸多不便,这明显是故意侵犯群众的权益。而“黄牛”的神速办证,进一步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集宁区有人为了个人私利,不惜与“黄牛”相互勾结,继而发生“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
对于上述这种违法乱纪、受贿腐败的行为,我向来是非常痛恨的。我始终认为,应当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他们给予严厉的处罚和打击,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正义。同时,我作为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核算员,也应当善于从他们的事件中学习和吸取相关教训,时刻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使自己在“严守纪律”、“反腐倡廉”上做到尽善尽美。
我认为,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做到以下四点:第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努力学习党的先进理念,积极用党的先进思想武装自己,主动树立“清正廉洁”意识,立志做一个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人;第二,善于从各种案例中吸取教训,从而对自己强化警示教育,比如,除了集宁区“黄牛”代办房产证事件外,还有“乌海市朱某某、孔某某、张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钱款”的腐败问题,也值得我们引以为戒;第三,努力做到“严守纪律”,特别是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中心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员工;第四,大力弘扬“反腐倡廉”的理念,并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总之,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心里都应当有一颗“严守纪律”和“反腐倡廉”的心。从各种案例中,我们能吸取不少教训,并且转化为我们成长的动力和能量,使我们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时刻要求自己“严守纪律”,在工作岗位上一直保持“清正廉洁”的状态.
胡文昊
乌达分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