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年度结息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2022-06-24 12:16:28 浏览次数: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将开展202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2年6月29日、30日暂停办理所有线上、线下业务,包括网厅业务、手机 APP、微信公众号等各项业务,7月1日起恢复正常办理。
2.请各单位经办人务必于6月28日前完成本单位汇缴业务,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划转资金影响本单位职工结息金额的,由缴存单位自行负责。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请各缴存单位及职工相互告知。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