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惠及缴存职工”
2022-09-19 15:08:55 浏览次数: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共同缴存的一笔住房专项储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定向用于职工住房建设,是一项住房保障制度,也是缴存职工的一份福利,说白了,公积金就相当于一个大的资金蓄水池: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缴存职工工资额的5%至12%,个人扣缴一半,单位扣缴一半,而且账户资金按规定利率计息,产生利息收入,好处多多。但是提醒大家,住房公积金有专项用途,只有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不可以制造虚假手续违规提取。
企业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职工可以起到有效激励,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帮助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并能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职工个人的住房问题有了强有力的保障,企业也更好地履行了社会责任,为以后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有提取政策:购房、租房、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退休、辞职及死亡等。1.购房提取: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个人账户内资金用于购买住房,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其它贷款方式低很多,可以为贷款职工节省一笔可观的利息。2.租房提取:在本市无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3.还贷款提取:缴存职工在商业银行或是在外地公积金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4.退休、辞职及死亡提取: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本息之和,相当于个人积累了一笔定期存款,公积金无疑是缴存职工的一笔隐形财富。
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实现双赢,企业获得稳步发展,职工尽早实现安家梦!
徐姝